今年“一號文件”已經明確提出:“培育壯大龍頭企業”、“鼓勵社會資本投向新農村建設”,同時也提出了“有效保障農民財產權利”。但是,對于如此龐雜的“三農”大局,需要大量的企業參與其中,對于工商企業,如何“用其長,克其短”,發揮市場力量在“三農”領域積極作用?如何才能實現所有參與其中的企業都能在確保“三農”利益的前提下發展生產?全國政協委員楊小平認為,唯有監管,而且是目的明確的專項監管才能實現。
為此,楊小平提出設立“農監會”,監管工商企業的市場行為,使之高效地為“三農”服務。楊小平說,“農監會”是“裁判員”,是為了市場上的“運動員”——工商企業,為中國農業更好地做出貢獻而設的。“農監會”與“農業部”的職能不同在于:后者是代表著政府調控的力量,用其宏觀調控的手,來影響“三農”的發展;而前者是市場的輔助機構,盡管是政府設立的,但其目的不是為了用政府力量干預市場的作用,而是規范市場大環境,為市場發揮其最有效的作用和正向力量而搭建的有效平臺。
楊小平認為,“農監會”應對農村土地使用的準入進行審核,對于工商企業租賃下來的土地,進行用途管理,以確保農村土地切實用于農業發展,并在土地使用過程中確保農民的收益以及合理增長;“農監會”應設立專門的機構,對進入農業領域的社會資本進行前期、中期和后期的全程監管,以確定社會資本是否為農業發展帶來了應有的效益,杜絕社會資本“綁架”農村資源的現象發生;通過“農監會”加強對于工商企業的經營行為進行有力監管和良性引導。
“一個創新思路的產生,一個創新模式的實施,必然會破壞既有的平衡,由此產生的阻礙和難度是不言而喻的。”楊小平說,不破不立,唯有創新,中國的“三農”才有希望。